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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正式公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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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毅達光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407 臺中市西屯區市政路386號20樓之8
經濟部於本日預告「中華民國113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與112年度躉購費率相比,除太陽光電微幅下修外,其餘能源則持平或微幅上漲;另基於鼓勵公民電廠、集合式住宅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將不及100瓩之太陽光電屋頂型級距,細拆為1瓩以上不及10瓩、10瓩以上不及20瓩、20瓩以上不及50瓩、50瓩以上不及100瓩共4個級距。經濟部說明113年度各類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草案(詳如附表)重點如下:一、太陽光電:躉購費率採一年二期,按各分類容量級距區分費率,其中屋頂型1瓩以上不及10瓩,維持112年度費率水準;其餘分類級距呈現些微幅下修;整體第一期平均費率為每度4.4801元。二、風力發電:維持112年度費率水準,不及30瓩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7.4110元,30瓩以上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2.1286元;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每度4.5085元。考量浮動式離岸風電的成本資訊有限,未來將持續蒐集國內外案例資訊後滾動調整。三、生質能發電:有厭氧消化設備(沼氣發電)分類,躉購費率微幅提高為每度7.0192元;無厭氧消化設備分類,維持112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2.8066元;農林植物分類,維持112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3.1187元。四、廢棄物發電:維持112年度費率水準,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類,躉購費率每度3.9482元;農業廢棄物分類,躉購費率每度5.1407元。五、小水力發電:維持112年度費率水準,不及500瓩級距,躉購費率每度4.8936元;500瓩以上不及2MW部分,躉購費率每度4.2285元;2MW以上,躉購費率每度2.8599元。六、地熱發電:不及2MW容量級距,躉購費率微幅提高為每度5.9459元;2MW以上容量級距,維持112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5.1956元。七、海洋能發電:維持112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7.3200元。經濟部表示,除延續112年度各項加成獎勵機制外,為兼顧太陽光電併聯態樣多元性及反映最新升壓站設置情形,113年度獎勵及配套機制修訂重點在於太陽光電併聯輸配電業特高壓供電線路機制作法,說明如下:一、GIS屋內型升壓站設置型態判定方式調整為「依建築法請領使用執照,且非屬建築法第7條所稱雜項工作物」,另GIS開關設備亦須位於建築物內。二、於計算輸電線路長度時,將升壓站調整區分身分為「設置者/設置者以外」。經濟部能源署補充說明,廢棄物躉購費率預告內容雖維持112年度分類及費率,針對外界近期對於SRF各項建議,經濟部能源署說明將朝依照廢棄物處理方式及料源不同分別研訂不同費率,或改列至汽電共生費率等方向檢討,將再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並與環境部研商強化管理機制,協助國內廢棄物去化及提升自主能源。針對外界關注今年度是否新增浮動式離岸風電躉購費率,經濟部能源署說明,考量浮動式離岸風電目前國際成本資訊有限,已訂於1月26日召開「離岸風電浮動式風場示範規劃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歡迎業者共同參與並提供資訊,亦將持續蒐集國內外案例資訊後儘速訂定。經濟部最後表示,113年度躉購費率草案歷經3場次審定會議、9場次分組會議(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生質能及其他再生能源各3個場次)縝密討論,並將循例辦理「113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聽證會」,屆時歡迎社會各界參與並提供寶貴意見,後續將再召開審定會針對各界意見予以討論,並加速完成審定作業及費率公告程序,以利再生能源業者進行投資規劃。 https://www.ledaplus.com.tw/hot_484198.html 113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草案預告,廣徵各界意見 2024-07-16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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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https://www.moeaboe.gov.tw/ECW/populace/news/News.aspx?ki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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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完成「中華民國111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之審定作業,於1月28日正式公告。與草案相比,除太陽光電躉購費率、期數、加強電力網及特高壓等額外費率、不及2MW之小水力發電費率有所調整外,其餘皆與草案相同。


經濟部說明111年度各類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公告重點,分述如下:
一、太陽光電:
(一)111年度躉購費率恢復為一年兩期,按容量級距區分費率,躉購費率介於每度3.8680元至5.8952元。
(二)考量國內疫情,屋頂型費率予以緩降,另有關加強電力網、特高壓升壓站與輸電線路及併網工程等成本費用,依據台電公司收取態樣及費用之規範,訂定各項額外費率,反映案場併網成本及其差異性。
二、小水力發電:不及2MW部分,相較草案躉購費率調升為每度4.1539元;2MW以上部分,維持與草案相同,每度2.8599元。
三、地熱發電:維持與草案相同,區分躉購容量級距,增訂不及2MW容量級距,躉購費率每度5.7736元,2MW以上部分,維持與草案相同,每度5.1956元。
四、生質能發電:維持與草案相同,無厭氧消化設備類別之躉購費率為每度2.8066元;生質能有厭氧消化設備部分,每度5.1842元。
五、廢棄物發電:維持與草案相同,「農業廢棄物」躉購費率每度5.1407元;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每度3.9482元。
六、海洋能發電:維持與草案相同,躉購費率每度7.3200元。
七、其他獎勵機制:與草案相同,包含新增地熱及小水力之原民利益共享機制、台東地區納入太陽光電區域加成機制、太陽光電結合儲能系統之費率適用條文外,其他如離島加成、階梯式費率、太陽光電之高效能模組加成、區域加成等110年度獎勵措施,均予延續。

經濟部特別強調,110年度太陽光電屋頂型基礎費率為內含併網工程費,111年度則為明確相關費用,改採額外費率加計方式處理,但為使躉購費率級距設定方式與台電公司屋頂型併網工程費繳納級距有所對應,故111年度於20-100瓩級距下區分「無繳納併網工程費」及「有繳納併網工程費」兩分類,以茲明確。此外,考量現行政策鼓勵小型屋頂型設置,針對屋頂型1-20瓩與20-100瓩之第一期上限費率加計屋頂型併網工程費後,給予政策鼓勵,調整成與110年度第四季相同。綜上,若將111年度公告之上限費率加計屋頂型併網工程費用之額外費率後,111年度太陽光電所有類別級距第一期躉購費率較110年度第四季相比,平均降幅僅為0.3%,變動幅度甚微。

不及2MW小水力部分,則為反映近年枯水期影響發電之現象,適度調整年售電量參數,躉購費率因此有所調升;綜上前述所提項目外,其餘皆與草案內容相同,110年度各項加成獎勵機制皆予延續,期使再生能源設置案件達普及化之效果。

經濟部最後表示,審定會第3次會議就預告期間及聽證會充分提供之意見及資料,經充分討論後,取得共同意見並做出決議,相關程序公平、公正、透明及嚴謹,並考量我國開發環境及推廣目標等因素,兼顧再生能源技術發展趨勢,合理訂定適合我國發展環境之躉購費率,後續仍以最審慎的態度處理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相關課題,為我國再生能源產業奠定良好的發展基礎。

公告取自於經濟部能源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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